| 项目基本内容 |
服务区建筑规模的标准参考交通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确定:
红寺堡服务区:总用地面积53333㎡(80亩),总建筑面积2683㎡,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313㎡,维修车间建筑面积104㎡,加油站房建筑面积266㎡。加油罩棚投影面积780㎡,充电桩雨棚投影面积924㎡,加油罩棚、充电桩雨棚投影面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
饮马湖服务区南区:总用地面积53333㎡(80亩),总建筑面积2501㎡,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131㎡,维修车间建筑面积104㎡,加油站房建筑面积266㎡。加油罩棚投影面积780㎡,充电桩雨棚投影面积1092㎡,加油罩棚、充电桩雨棚投影面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
饮马湖服务区北区:总用地面积8000㎡(12亩),总建筑面积245㎡,其中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245㎡,充电桩雨棚投影面积192㎡,充电桩雨棚投影面积不计入总建筑面积。
A、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正确区分对内和对外服务、生产和生活的不同性质,合理掌握建筑设计的标准。
B、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为原则。
C、执行国家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规定,合理控制建筑面积和用地规模,注意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D、充分考虑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及技术性用房对建筑的要求。
E、房屋建筑设施要完善配套,附属的水、电系统和设备应先进、可靠、安全、实用,并充分注意节能和环境保护。
F、本项目均严格按规范强条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