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内容 |
二航院于2009年6月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并于2009年7月获得了江苏省交通厅的批复文件。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为满足切实生产需要,根据内河港口生产具体情况,建设单位组织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为更好的满足生产、办公及生活需要,根据建设单位使用管理要求,对原初步设计中后方分散布置的港务办公楼、食堂、生产调度楼、1#侯工楼、工人休息室、宿舍及浴室等建筑单体功能合并调整为综合办公楼。
(2)根据市场开发的不断深入和码头配套功能的不断完善,内河货种品类日益增多,业务量不断上升,货物堆存的需求越来越多,为完善服务功能,优化货种结构,发挥海河联运优势,根据生产情况对原初步设计7#泊位后方木制品仓库进行调整,变更为1#、2#仓库,进库货种为钢材。
(3)件杂区与散货区中间S226烧香河大桥建设过程中实际位置较规划位置向东平移约70m,件杂区范围向东相应拓宽70m(散货区相应减少)。为满足生产功能配套需要,在拓宽区域布置机修间及物资仓库。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江苏省港口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港〔2013〕32号)要求“港口工程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2017年11月二航院编制了《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一期工程件杂区16#~21#泊位初步设计变更说明》(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变更说明》)。
我公司受业主委托对《初步设计变更说明》进行技术审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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