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内容 |
项目编号:20171492
项目名称:芜湖县火龙岗路(南湖路至站前路、世纪大道至荆山河路、站前广场部分连接路)工程
业主单位:芜湖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起止时间:2017年1月~2019年6月
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
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路线包括火龙岗路和站前路,为城市主干路,位于芜湖县湾沚镇镇区南部,共计全长5.25km。火龙岗路线路呈由北向南走向,北起世纪大道交叉口,往南与荆山河路、南湖路、水阳江路、滨湖大道、永平路、丰禾路、新丰路、新竹路、立新路、前进路、站前路、下穿在建皖赣新线(经在建火龙岗中桥)后终于鲁村北侧,路线全长4.75km,道路宽度为52m(世纪大道至南湖路)、58m(南湖路至滨湖大道)、64.5m(滨湖大道至丰禾路)、79.5m(丰禾路至终点)。站前路西起火龙岗路,往东连接站前广场内东侧道路,全长0.5km,道路宽度60m。方案确定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62.31hm2,其中项目建设59.66hm2,直接影响区2.65hm2。项目建设区主要包括路基工程防治区、管涵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弃土防治区。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141.18万m3,其中挖方91.77万m3(包含表土剥离6.20万m3),填方49.41万m3(包含表土回覆6.20万m3),工程利用自身挖方49.41万m3,无外购土方,弃方42.36万m3。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025.5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95.10万元,植物措施764.00万元,临时措施770.79万元,独立费用180.64万元,基本预备费5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7.94万元。
项目建设期:2018年1月~2019年6月
项目内容和主要成果:
在充分研究工程设计资料、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方案确定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62.31hm2,其中项目建设区59.66hm2,直接影响区2.65hm2。项目建设区主要包括路基工程防治区、管涵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弃土防治区。
按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布局及施工区域将本工程划分为路基工程防治区、管涵工程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和弃土防治区,共5 个防治区。
(1)路基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洗车平台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对路基裸露部分采用土工布覆盖、临时拦挡措施,施工后期开展截排水工程,进行全面整地、表土回覆等工程,实施侧分带等区域的绿化。
① 工程措施
剥离表土5.46万m3;全面整地12.98hm2,表土回覆5.21万m3,植草沟5809m,浆砌片石护坡986.4m3,挂网喷播4.91hm2。
②植物措施
主要乔木为香樟552株,雪松565株,广玉兰448株,红叶李363株,日本晚樱535株,木槿680株,碧桃358株,乌桕147株,黄连木300株,区内空地共播撒结缕草草籽7.40hm2。
③临时措施
开挖临时排水沟总计10539m,土方开挖量2107.8m3,设置临时沉砂池17 座,土工布临时苫盖17.18hm2,临时拦挡10516 堰方体,洗车平台4 座。
(2)管涵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设置临时排水沟措施,施工过程中采用沉砂进行处理。
①工程措施
剥离表土0.36万m3,表土回覆0.22万m3,全面整地0.72m3。
②植物措施
区内空地共播撒结缕草草籽0.72hm2。
③临时措施
开挖临时排水沟总计1740m,土方开挖量348m3,沉砂池9 座。
(3)施工便道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措施,施工后期开展排
水工程,进行全面整地、覆土等工程。
工程措施剥离表土0.38万m3,全面整地0.53hm2,表土回覆0.16万m3。
②植物措施
区内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区域共栽植黄山栾树120株,香樟280株,播撒结缕草草籽0.53hm2。
(4)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施工前,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措施,作业区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进行全面整地、覆土等工程,实施区内的绿化。
①工程措施
全面整地1.33hm2,表土回覆0.61万m3。
②植物措施
区内空地共播撒结缕草草籽1.33hm2。
③临时措施
开挖时排水沟总计300m,开挖土方量60m3,设置临时沉砂池2座,土工布临时苫盖0.80hm2,洗车平台2座。
(5)弃土防治区
①工程措施
全面整地10.76hm2。
②植物措施
区内空地共播撒结缕草草籽10.76hm2。
③临时措施
开挖时排水沟总计2290m,开挖土方量458m3,设置临时沉砂池3座,土工布临时苫盖10.76hm2,临时拦挡2290 堰方体,洗车平台3 座。
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025.5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95.10万元,植物措施764.00万元,临时措施770.79万元,独立费用180.64万元,基本预备费57.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7.94万元。
项目技术特点:项目所经在地不属于安徽省省级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治理区。故确定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相关规定。根据项目区自然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现状等,结合工程建设特点以及实际防护需要,确定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7%。
监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扰动地表及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情况、土石方及弃土弃渣情况、水土流失灾害隐患、水土流失及造成的危害、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以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水土保持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监测采用地面观测和实地调查相结合,以调查和巡查为主,重点区段定点观测。综合考虑各水土流失防治区特点采用均匀分布的方式选取共计6 处监测点,其中路基工程区布设1 处,管涵工程区布设1 处,施工便道区布设1 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布设1 处,弃土区布设1 处,原地貌处布设1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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