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内容 |
项目编号:20150169
项目名称:通扬线(运东船闸~海安船闸段)航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业主单位:泰州市航道管理处
项目起止时间:2015年1月~2015年6月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
项目规模:通扬线(运东船闸~海安船闸段)航道全长123.895 公里,其中3 部分航道前期已整治完成,本项目需整治航道长度为81.99km,新建护岸135.029km,改建桥梁33 座;设置锚地3 处,服务区1 处。总占地面积1292.06hm2,永久占地379.53hm2,临时占地912.53hm2;房屋拆迁34.14 万平方米(含桥梁工程),初步拟定征用拆迁安置用地共计441 亩,其中扬州市107 亩,泰州市169 亩,南通市165 亩。本项目总投资为4414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75751.4 万元。本次航道整治本工程共挖土方2154.04 万m3,其中剥离表土134.28 万m3;填方726.44 万m3,其中绿化覆土134.28 万m3;弃方1427.60 万m3,弃方去向根据工程开工后周边环境及建设情况处置,主要处置方式包括吹填造陆、造田复耕、沿线相关工程及城镇开发用土及陆抛等。
项目建设期:2015年12月~2019年11月
项目内容和主要成果:
在充分研究工程设计资料、现场踏勘和资料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工程总体线路方案较为明确,仅局部存在线路调整的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方案分别对建口线、新通扬运河局部段落深入进行方案比较,同意主体设计的推荐方案。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26.8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292.06hm2,直接影响区434.8hm2。水土流失责任防治范围共分为五个分区,其中航道工程区防治责任范围719.38hm2,桥梁工程区防治责任范围61.11hm2,配套工程区防治责任范围5.63hm2,临时堆土区防治责任范围863.14hm2,施工营造区防治责任范围77.6hm2。按行政区划划分,本项目扬州市段防治责任范围567.57hm2,泰州市段防治责任范围869.79hm2,南通市段防治责任范围289.50hm2。
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实际防护需求,进行措施布局,措施类型及工程量为(1)航道工程区,工程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了排水系统,土地整治115.54hm2,表土剥离27.89 万m3,绿化覆土27.89 万m3。植物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植被绿化,总计种植迎春花6788 株,金钟花2788 株,铺植草皮5.62hm2,种植碧桃2250 株,垂柳2250 株。临时措施: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是临时排水沟135100m,临时沉砂池135 座,土工布遮盖200000m2。(2)桥梁工程区,工程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了排水系统,土地整治13.17hm2,表土剥离3.29 万m3,绿化覆土3.29 万m3。植物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植被绿化,包括工程路堑边坡铺植草皮3.54hm2,护坡道上栽植女贞和香樟各929 株。临时措施: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是临时排水沟27900m,临时沉砂池56 座,土工布遮盖40000m2。(3)配套工程区,工程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了排水系统,土地整治1.42hm2,表土剥离0.36 万m3,绿化覆土0.36 万m3。植物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植被绿化,包括铺植草皮1.14hm2,种植月季600 株。临时措施: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是临时排水沟1810m,临时沉砂池4 座,土工布遮盖5000m2。(4)临时堆土场工程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土地整治501.55hm2 和植被绿化501.55hm2,本方案新增措施土地整治334.37hm2,表土剥离83.59 万m3,绿化覆土83.59 万m3。植物措施:主体工程设计已考虑撒播草籽501.55hm2,本方案新增措施播撒结缕草草籽334.37hm2。临时措施:本方案新增措施主要是临时排水沟54068m,编织袋围堰54068堰方体,临时沉砂池24 个,临时沉淀池158 个,土工布遮盖160000m2。
本工程建设期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为8747.34 万元,主体工程中具有水保功能设施的投资为4058.97 万元,水土保持新增投资4688.36 万元。在水土保持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1105.38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602.60 万元,临时措施投资2085.75 万元,独立费用490.33 万元,预备费257.04 万元。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147.27 万元。
项目技术特点:
本工程所经区域为江苏省扬州市、泰州市和南通市,本项目为线性工程,沿途较多的镇级行政单位属于《江苏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建设类一级标准,根据本项目情况调整后防治标准为:建设期,土壤流失控制比0.7,拦渣率95%;试运行期,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
各分区水土流失防治主要关注点如下:
(1)航道工程区:本项目航道工程新建护岸总长度135029 延米,永久占地面积324.3hm2。航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面裸露,部分填筑土石料的临时堆积,为水土流失的发生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在降水和径流的共同冲刷下,极易诱发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
(2)桥梁工程区:本项目改造桥梁33 座,永久占地面积49.96hm2。桥梁工程区涉及到地表扰动的主要是桥墩的基础施工。本项目桥墩基础主要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在降水和径流的共同冲刷下,极易诱发水土流失。
(3)配套工程区:本项目涉及配套工程区4 处,永久占地面积5.27hm2。区内现状为平原,施工过程中,开挖面裸露,在降水和径流的共同冲刷下,极易诱发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
(4)临时堆土场:本项目共有109 处临时堆土场,共计835.92hm2。该区现状为平原,弃土在降水和径流的共同冲刷下,极易诱发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
(5)施工营造区:施工营造布置主要包括施工营地、混凝土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停车场等,沿线共设8 个施工营造布置区,共计76.61hm2。该区全部布置在地势平坦区域,施工过程中施工活动破坏了原地表植被,改变了土体结构及理化物质,使水土流失有增强的趋势,侵蚀类型以面蚀为主。
根据水土保持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主体工程的设计情况,经分析评价认为,本工程与水土保持关系最密切的区域主要是航道工程区、桥梁工程区、配套设施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造区等各类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侵蚀,而侵蚀过程主要发生在雨季。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将会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需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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